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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创业扶持政策(一)

来源:容桂技能人才交流网 时间:2018-10-19 作者:容桂技能人才交流网 浏览量:

 

创业带动就业小额贷款和贴息

一次性创业资助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创业租金补贴

创业高校毕业生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小额贷款和贴息申请指南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1.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应(历)届毕业生。以上对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

2.顺德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以及顺德户籍退役士兵;

3.顺德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指按有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予以认定的人员)。

(二)贷款条件

1.使用贷款资金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国家限制的行业不享受此项贷款政策,包括:广告业、歌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桑拿、网吧、氧吧等。

2.所经营项目必须落户在顺德区域内。其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合伙经营项目须已领取区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及国家法律、规章所规定的许可证,有具体经营项目、固定经营场地。其中营业执照初始申领时间为最近五年以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工商户正常经营超过3个月以上,有持续、稳定的经营现金流。学生创业项目需提供创业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

3.所经营项目依法合规经营,截至贷款申请日未有拖欠应缴税费、工人工资及其他社保费用或规费,未涉及较大金额的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有价证券、期货买卖及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买卖。

5.担保:申请人能提供合作银行认可的抵押物或1至2名合作银行认可的保证人。

    提示:每名申请者只可以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包括续贷)。

二、贷款额度和期限

(一)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在各类创业大赛或优秀创业项目评选中获奖的落地项目,贷款额度可提高到20万元。

(二)贷款期限:一年,经批准可续贷一年。符合提高额度条件的,借款人可于贷款结清前后1个月内,在不超过单笔最高限额的前提下申请增加贷款额度。

还款方式:每月付息到期还本或每月还本付息(包括首1-4个月还息不还本,后每月还本付息)。

(三)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三个百分点。对信用状况较好、贷款效益好的创业者,利率可适当优惠,具体由合作银行自定。

三、贴息标准

全额贴息:政府负责单一借款人贷款金额所产生利息的100%贴息。

四、提交资料

(一)申请贷款。申请人应向合作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贷款申请表:《创业带动就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资料: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毕业生对象的,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其中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属军转干部、退伍复员军人的,提供由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属就业困难人员的,以《就业创业证》上的认定为准。‚申请人及其配偶(若有)的主要收入来源及收入金额的合同、账单、账户流水等收入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配偶(若有)现居住的或归其所有的房地产以及其他财产权属文件等资产证明材料。

3.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等。‚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  

    4.借款人应为贷款提供担保,其中以自然人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10万元须提供一名非配偶自然人保证人、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上须提供两名非配偶自然人保证人。借款人提供房产、土地、厂房等作为贷款抵押物的,经合作银行审批同意可不需要提供担保人。

    5.保证人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收入来源及收入金额的合同、账单、账户流水等收入状况证明材料;保证人现居住的或归其所有的房地产以及其他财产权属文件等资产证明材料。

6.合作银行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请贴息。

借款人必须根据合作银行及贷款合同的规定,每月足额向合作银行支付利息或还本付息。申请人可于首次贷款结清或续贷结清后3个月内分别申请政府贴息,政府根据借款人还息(还款)情况,对按时足额还息(还款)的借款人给予全额贴息。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政府不予贴息。申请贴息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一式2份。

2.贴息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贷款贴息期间的利息收入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贴息申请人在合作银行申请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存折或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该笔贷款的《借款借据》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1.申请贷款程序

    申请人向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合作银行派专人入户调查、审批。

  合作银行审批后,指引申请人网上申请:

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市-顺德区-民政人社-行政给付-补贴名称-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将受理编号记在《补贴申请表》的右上角-待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再将申请资料交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④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确认后退回《顺德区创业带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1份给申请人。

⑤申请人到合作银行办理担保手续;

⑥合作银行发放贷款。

    2.申请贴息程序

贷款结清或续贷结清后3个月内分别申请贷款贴息。

        合作银行确认申请人按时足额还息(还款)后,指引申请人网上申请:

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市-顺德区-民政人社-行政给付-补贴名称-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将受理编号记在《补贴申请表》的右上角-待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再将申请资料交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服务窗口。

审批服务科审核后交就业促进科办理拨款手续,贷款贴息金额拨到申请人收款账号。

咨询电话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2835825、22835711

    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4楼

顺德农商银行

大良:22385068、22385066 凤山中路38号副楼

容桂:26688823、26688723 容桂大道中134号

伦教:22816309、22816889 伦常路7号  

勒流:26368163、26368168 银城路30号

陈村:29391900、29391905 旧圩合成路美花3号A座

北滘:23272922、23272924 三洪奇大道76号         

乐从:29398035、29398038 新桂路B98号-B104号

龙江:23883488丰华北路160号

杏坛:27380713河北大道10号

均安:25517707 恒安路24号景汇名都102-103号铺

顺德邮储银行

顺德营业部:22667070 大良南国东路顺成大厦办公楼一层

锦湖:22280748 大良锦绣路2号

容桂:28890289 容桂桂新西路18号首层

北滘:29892313 北滘东基路115号海畔嘉苑6-7号铺

新桂:23600328 乐从镇新桂路A38号富德居A46、A48、 A50、A52号商铺

文华:29223698 龙江文华路1号奥斯登堡豪庭21-23号铺

勒流:29201168 勒流银城路21号翠怡花园18-21号铺

恒安:25501093、25501095均安恒安路24号景汇名都194号商铺



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条件:以上人员和台港澳人员,领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含创业者本人及其招用人员)的,并招收1人以上劳动者就业,给予创业资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提示:申请截止时间为领取工商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半内,以在“省资金系统”申请补贴之日计算;‚登记注册日期是指单位首次领取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日期,换发证、遗失补发的日期不符合申请范围;ƒ以登记失业人员为对象申请补贴的,是指领取营业执照之前处于失业状态并办理失业登记;④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只能申请一次创业资助,是指申请人在我区以及区外从未享受过创业资助;⑤申请本人将纳入诚信管理,不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如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刑事责任。

二、补贴标准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三、提交资料

1.《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一式3份。

2.劳动年龄内创业者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第2至6页,(台港澳人员创业者本人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及:

属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属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还需提交军人退伍或退役证;

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提交《学生证》,不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本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户口簿》复印件。

3.本区领取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证明;属小微企业的还需提供认定资料。

4.《税务登记证》及最近6个月的有效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

5.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创业者本人和招收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在镇街或村居自助终端机打印)。

6.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银行账户。

提示:上述资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

申请创业资助补贴的人员,镇街人社局须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在校学生除外),台港澳人员应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四、申请流程

1.符合补贴条件的由申请人自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申请资料递交镇街就业服务窗口;镇街人社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加具审核意见后,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由申请人送顺德区德民路东座行政服务中心2楼服务窗口办理。

 注:如属小微企业的,需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复印件、电话联系人到所属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认定后由镇街人社局开通省申报系统网站方可申请。
    2.区民政人社局审批服务科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在省资金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一次性创业资助汇总审批表》及资料送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税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网上申请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资金系统”)(网址:www.gdhrss.gov.cn/gdjycy):

    1.个人用户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

    2.选择“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在线申请。

    3.填报申请信息:填写人员申报信息;填写企业信息;保存申请信息;提交申请。

    4.打印《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3份。

    第二步: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市-顺德区-民政人社-行政给付-补贴名称-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将受理编号记在《补贴申请表》的右上角-待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再将申请资料交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补贴对象: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区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补贴条件: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个初创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提示:登记注册日期是指单位首次领取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日期,换发证、遗失补发的日期不符合申请范围;‚符合条件的,按工商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提出申请一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ƒ申请本人将纳入诚信管理,不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如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刑事责任。

二、补贴标准

    1.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2.招用3人以上的:3人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第4人及以上的按每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提交资料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一式3份;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和被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及《就业创业证》;

    3.劳动年龄内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法定代表人是台港澳人员的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4.本区领取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属小微企业的还需提供认定资料。

    5.最近3个月该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在镇街或村居自助终端机打印)。

    6.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提示:上述资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

     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人员,镇街人社局需为其办理就业登记。

四、申请流程

首次申请的企业,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通省资金系统账户。

1.符合补贴条件的,由申请人自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申请资料递交镇街就业服务窗口;镇街人社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加具审核意见后,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由申请人送顺德区德民路东座行政服务中心2楼服务窗口办理。

注:如属小微企业的,需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复印件、电话联系人到所属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认定后由镇街人社局开通省申报系统网站方可申请。

    2.区民政人社局审批服务科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在省资金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审批表》及资料送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税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网上申请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资金系统”)(网址:www.gdhrss.gov.cn/gdjycy):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在线申请。

    2.填报申请信息:登记申报信息(填写单位申报信息,点击保存按钮);‚登记人员申报信息(单个录入/批量录入);ƒ提交申请;④打印《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3份。

    第二步: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市-顺德区-民政人社-行政给付-补贴名称-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将受理编号记在《补贴申请表》的右上角-待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再将申请资料交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条件:以上人员(含台港澳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在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登记注册手续)起3年内,可按年度申请创业租金补贴,每人每个初创企业每年度只能申请一次。

提示: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区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按工商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之日、每满一年提出申请,满第3年的申请时间,必须在期满后3个月内提交,以在“省资金系统”申请之日计算;ƒ登记注册日期是指单位首次领取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日期,换发证、遗失补发的日期不符合申请范围;④符合条件的时间点以初次申领的时间点来衡量是否符合初创企业条件,符合则连续发三年,第二年起仅审核是否发生实际租金;⑤以登记失业人员为对象申请补贴的,是指领取营业执照之前处于失业状态并办理失业登记;⑥创业基地名单详见第六点,今后有更新的按新执行;⑦申请本人将纳入诚信管理,不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如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刑事责任。

二、补贴标准

每人只能按一个营业执照或法定登记注册享受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交付的全年租金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三、提交资料

1.《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一式3份。

2.劳动年龄内创业者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就业创业证》第2至6页(台港澳人员创业者本人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及:

属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

属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还需提交军人退伍或退役证;

满16周岁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学生,提交《学生证》,不需提交《就业创业证》。

3.本区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证明。属小微企业的还需提供区认定资料)。

4.进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场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

5.缴纳场地租金的凭证(发票、收据或银行流水)。

6.《税务登记证》及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

7.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提示:上述资料提交复印件各1份、验证原件后退回。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租金补贴的人员,镇街人社局需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在校学生除外)。

四、申请流程

    首次申请的企业,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通省资金系统账户。

    1.符合补贴条件的由申请人自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申请资料递交镇街就业服务窗口;镇街人社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加具审核意见后,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由申请人送顺德区德民路东座行政服务中心2楼服务窗口办理。

    注:如属小微企业的,需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复印件、电话联系人到所属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认定后由镇街人社局开通省申报系统网站方可申请。
    2.区民政人社局审批服务科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在省资金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创业租金补贴汇总审批表》及资料送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税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网上申请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资金系统”)(网址:www.gdhrss.gov.cn/gdjycy):

1.个人用户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  2.选择“创业租金补贴”,在线申请。  3.填报申请信息:填写人员申报信息;提交申请。  4.打印《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3份。

 第二步: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市-顺德区-民政人社-行政给付-补贴名称-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将受理编号记在《补贴申请表》的右上角-待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再将申请资料交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六、创业基地

创业孵化基地

地址

运营管理机构

广东工业设计城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乐路北1号广东工业设计城A栋2楼

 广东同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电子商务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跃进南路1号A座二楼201号铺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淘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顺德创客中心

大良绿田路12号

佛山市聚客家园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中欧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基地

乐从镇乐从居委会河滨北路310、326、362号

佛山市顺德区中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顺德创意产业园

大良凤翔路41号A栋215号

广东顺博创意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物联天下创业孵化基地

乐从镇乐从大道西12号

广东物联天下产业园有限公司

德美新材料创业孵化基地

容桂容里建丰路7号

广东德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乐创电商创业孵化基地

杏坛镇高赞工业区二环路3号D2座

佛山市乐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双创城先进装备孵化基地

陈村镇顺联机械城

广东顺德创业工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陈村分公司

广东SKG智能家电创业孵化基地

陈村镇顺联机械城

广东顺德创业工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陈村分公司

广东顺德五金创新中心

勒流集约工业区大明一路

广东安第斯智能家具组件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CIC创意产业园

容桂幸福居委会立新南路30号

CIC创意产业园

广东顺德易客工场创业孵化基地

北滘镇怡和路 2 号怡和中心20楼易客工场

佛山市易客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创业工场创业孵化基地

大良滨河路1号顺德岭南风情美食展示中心9号楼三楼16室

广东顺德创业工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顺德商务和科技服务业创业基地

大良德胜东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佛山市顺德生产力促进中心   

广东顺德西安交通大学研究院

大良德胜东路3号之一

广东顺德西安交通大学研究院

华地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

大良古鉴村委会凤翔路18号A栋二层之二

佛山市华地投资有限公司

加利源新材料创业孵化基地

北滘镇顺江居委会工业园兴业路4号

佛山市顺德区加利源塑料有限公司

猪八戒网珠江西岸创业孵化基地

陈村镇赤花村委会广隆工业园兴业4路18号顺联机械城18栋三层

佛山市顺德区高老庄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珀力玛创客孵化园

容桂上佳市居委会青龙中路23号

佛山市珀力玛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

新基科技服务创业孵化基地

大良华盖路马地街新基商厦五楼之一

佛山市顺德区新基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

顺德桂畔港青少年智力教育开发创业孵化基地

大良新桂居委会云景路70号

佛山市顺德区凤岭朝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佛山新城智能制造创业孵化基地

乐从镇岭南大道南2号E栋、F栋

佛山新城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慧聪电商创业孵化基地

北滘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环镇东路南1号之五

广东慧聪家电城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摩天之星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龙江325国道龙江段102号之二合创盈科家具材料交易中心

佛山市摩天之星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创业高校毕业生补贴


(包括: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对象是,毕业5年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就业补贴对象是,小微企业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1、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是毕业5年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补贴。

2、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条件是毕业5年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的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被招用人员给予补贴。

3、就业补贴条件是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的企业、经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代被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同时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

1、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总额(不包括个人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的企业,为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总额(不包括个人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每人每月200元给予岗位补贴。

3、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2000元,每个应届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

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提示: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的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首次申领截止时间是毕业次年的6月30日、在省系统申请提交截止时间是毕业次年的7月31日前;一次性就业补贴首次申领截止时间是毕业次年的12月31日、在省系统申请提交截止时间是1月31日前;   ƒ一次性就业补贴,是指每个应届高校毕业生只能在我区以及区外从未享受过就业补贴;  ④申请了高校毕业生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不能再申请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⑤申请本人将纳入诚信管理,不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如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刑事责任。

三、申请资料

1.申请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险补贴的,提交以下资料:

《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原件各3份;

‚创业者本人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ƒ创业者本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在镇街或村居自助终端机打印)原件;

在本区内创业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企业的银行帐户复印件。

2.有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在申请上述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时同时录入信息);

‚《岗位补贴申请表》、《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原件各3份;

ƒ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在镇街或村居自助终端机打印)原件。

3.经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有招用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代为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的,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资料;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

ƒ招用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的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在镇街或村居自助终端机打印);

④被招用高校毕业生在本区开设的农商银行或农业银行账号复印件;

⑤属劳务派遣单位的,须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提示: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以后每季度结束后30日前,提交《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和创业者本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即可申请创业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险补贴;同时申请招用应届毕业生社会保险补和贴岗位补贴的,提交《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在申请上述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时同时录入信息)和《岗位补贴申请表》、《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以及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即可。

四、申请流程

    首次申请的企业,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通省资金系统账户。

    1.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每季度终30个工作日内由企业自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由镇街协助申请单位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向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资料,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由企业送顺德区德民路东座行政服务中心2楼服务窗口办理。

    注:如属小微企业的,需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复印件、电话联系人到所属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认定后由镇街人社局开通省申报系统网站方可申请。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完成审批后,符合申请条件的送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税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分别拨至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本人账户。

五、网上申请

第一步,注册账号: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提供本单位注册信息->由镇街工作人员在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资金系统)后台录入单位信息并创建账户,注意必须完整录入企业每项信息,保证系统校验正确和资金顺利到账。

第二步,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gdhrss.gov.cn/gdjycy):

首先,选择“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在线申请->填报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信息(登记单位申报信息、登记人员申报信息;注意:花名册内人员类别栏填写“高校毕业生”、如有申请招用本区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同时录入信息) -> 提交申请 -> 打印《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花名册》;

其次,代为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的,选择“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在线申请 -> 登记并提交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报信息 -> 打印《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第三步,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市-顺德区-民政人社-行政给付-补贴名称-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将受理编号记在《补贴申请表》的右上角-待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再将申请资料交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岗位补贴申请表

(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表编号:

申请日期:

申请单位

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社保登记

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或其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请补贴人数


申请补贴金额(元)


申请单位

承诺

    本单位承诺所填内容及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属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表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人员类别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毕业时间
  (年月)

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申请补贴期限
  (年月-年月)

申请补贴

金额(元)

签名

1




高校毕业生







2




高校毕业生







3




高校毕业生







4




高校毕业生







5




高校毕业生







6




高校毕业生







7




高校毕业生







8




高校毕业生







合计




 

 

 

各镇街地址及咨询电话:

大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9938419 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  

容桂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8379081 容桂街道风华路6号 

伦教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720583 伦教街道新丰路36号

勒流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369721 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

陈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318311 陈村镇锦绣新村一路21号

北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675020 北滘镇工业大道10号

乐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8331234 乐从镇镇安路A9号

龙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888794 龙江镇人民南路110号(西海花苑4号)

杏坛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380394 杏坛镇建设东一路东5号

均安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589272 均安镇永安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

 

 

 

以下相关指引查询: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

 

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操作手册

办理《就业创业证》指引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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