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1.学员个人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非全日制在校生;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②取得培训项目补贴目录内的资格证书;
③持有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
④持有银行账号或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提示:全日制在校生是指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日期属全日制在校学生时间段内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指考试时和申请补贴时在组织部门核定编制的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日期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下方的日期为准。
2.学员申请生活费补贴,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本省户籍;②持有效的贫困户(或低保户)身份证明。
3.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应先与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培训协议。
二、申请条件
学员未享受过政府补贴培训的,参加本省有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以下统称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或自学,获得本省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自相关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学员已享受政府补贴培训的,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须持有更高等级的证书(可跨工种),但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当次通过获得补贴之日起一年后方可申请更高等级的晋升补贴)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本省户籍贫困家庭学员参加职业培训,实现技能晋升并获得资格证书的,给予生活费补贴。
提示:学员个人、机构学员不能重复申请。申请人不得弄虚作假冒领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补贴标准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项目及标准,按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项目及标准目录执行(以省资金系统为准)。
本省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500元。每人每年只限一次。
四、提交资料
1.学员个人申请,应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学员本人签名)一式2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
本区户籍提交《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
外市户籍提交《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必须是顺德区)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
④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1-3页及年检页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仅限本省贫困家庭学员提供,用于申请生活费补贴);
⑤本人在本区农商银行或农业银行开户账户原件复印件1份。
提示:在顺德区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必须是居住地或户籍地在顺德区的学员个人。
2.培训机构申请,应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享受技能晋升补贴人员花名册》(在省资金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学员本人签名)各一式2份;
学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及
本区户籍提交《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1份;
外市户籍提交《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必须是顺德区)复印件1份;
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1-3页及年检页复印件1份(仅限本省贫困家庭学员提供,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代为申请生活费补贴);
④《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⑤《顺德区技能晋升培训开班申请表》和《培训班学员花名册》原件1份;
⑥培训班录像光盘。
提示:上述资料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负责核对原件并加具核对意见(含签名盖章)。
五、申请流程
1.学员个人申请补贴。
学员个人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获得资格证书的,自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由本人登陆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系统地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并注册个人账号后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获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后,再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本省贫困家庭学员可同时申请生活费补贴)
经信息系统验证通过后,居住地或户籍地在顺德区的学员本人需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市-顺德区-民政人社-行政给付-补贴名称-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将受理编号记在《补贴申请表》的右上角-待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再将申请资料交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服务窗口。
提示:学员个人在省资金系统获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后,10日内提交申请资料,否则省资金系统取消指标的后果自负。
经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对学员身份证号码和资格证书编号、级别、发证日期等信息进行比对和校验,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在每个月月末对学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通过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审批服务科审批,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至学员本人银行账户。
(二)培训机构申请补贴。
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学员参加技能晋升培训需申报开班。在开班前5天,将《顺德区技能晋升培训开班申请表》和《顺德区技能晋升培训开班学员名册》报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就业促进科在3个工作日内批复。区审核开班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由培训机构报生源所在地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符合条件的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学员参加免费培训,在培训开班之日前,分别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系统地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填写培训项目开班信息。自学员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信息,提交信息系统验证。(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可由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代为申请)
经信息系统验证通过后,相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需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市-顺德区-民政人社-行政给付-补贴名称-提交成功后生成一个受理编号-将受理编号记在《补贴申请表》的右上角-待收到预审通过短信-再将申请资料交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服务窗口,学员个人不能重复申请。
④由审批服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对学员身份证号码和资格证书编号、级别、发证日期等信息进行比对和校验,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在每个月月末对学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通过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审批服务科审批,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账户。
六、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
2.《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粤人社函[2014]1287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295号)。
七、咨询电话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审批服务科 22835711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科 2283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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